湖北省审计厅关于推进全省审计工作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者:审计处发布时间:2021-01-25浏览次数:397

湖北省审计厅关于推进全省审计工作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积极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审计委员会和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审计工作融合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坚持走改革创新之路,推进审计工作融合发展,逐步从松散型、碎片化、封闭式发展向紧密型、体系化、开放性发展转变,努力构建全省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地服务湖北发展大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遵循规律、把握大势。紧扣新时代审计工作使命,正确把握审计事业发展规律,始终把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贯穿于审计发展全过程,因势而谋、应时而变,确保融合发展具有前瞻性、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

——坚持整体谋划、统筹兼顾。着眼推进全省审计事业整体发展,认真谋划融合发展的战略重点、主攻方向和实现路径,既要立足当前、突出重点,又要着眼长远、兼顾一般,最优推进人、财、物、事等要素有机整合和各方面利益关系相统一,增强融合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科学性。

——坚持因地制宜、协同推进。准确把握不同领域、不同层级的融合内容、对象和主体的个性特征,做好机制衔接和“度”的把控,区分好主次先后、轻重缓急,充分调动各级审计机关和审计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发挥融合发展的“联动效应”和“共生效应”。

——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从问题入手,突出从机制制度上解决当前审计发展理念不同步、思路不合拍、工作不系统、制度不接轨、机制不兼容、衔接不顺畅、整体效能发挥不充分等问题,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融合发展。

(三)主要目标。

——形成系统集成、内外交互的审计新态势。切实把分散分离的审计各要素、运用不充分的各种社会资源,集成到全域贯通、榫卯咬合、关联协调的体系中,推动审计工作向“内部闭路循环”与“外部交流互通”同步协同转变,审计监督功能更加集中、高效、全面。

——健全上下统一、共同发展的审计新机制。积极探索、总结、出台一系列与审计机关履职尽责相配套、具有融合特色的制度办法,建立起上下同心、责任同担、节奏同频、目标同向、履职同效的机制平台,最大限度提升全省审计系统工作效能。

——打造创新驱动、科技引领的审计新动能。把创新作为推进审计事业发展的第一动力,积极培育以“科技+”为核心的审计发展新动能,全面实现审计动力变革、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审计事业发展核心竞争力和创新力显著增强。

——彰显履职尽责、服务治理的审计新成效。紧紧围绕促进和完善国家治理,依法全面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审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更大力度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

——呈现全员激活、风清气正的审计新气象。通过政治引领、考核激励、严管厚爱、选拔任用,培养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审计新人,营造风清气正、蓬勃向上的审计生态,干部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日益增强,干事创业激情竞相迸发。

二、主要内容

(一)紧跟时代步伐,推进审计事业发展方向与历史赋予使命相融合。

——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审计事业发展的政治使命,站在国家治理高度谋划审计,着眼国家治理目标部署审计,围绕国家治理任务实施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把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作为审计事业发展的改革使命,深化审计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省市县(区)审计委员会工作机制,实行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把“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作为审计事业发展的职业使命,着力培育审计精神、规范审计行为、提升审计形象,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

(二)准确把握定位,推进审计政治属性与业务职能相融合。

——把党的创新理论贯穿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自觉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贯穿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党委审计工作决策部署,认真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严格执行重大工作情况请示报告、重大审计情况第一时间向党委报告、年度审计项目审批等制度,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更加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  

——把党的决策部署贯穿始终,坚持把推动党和国家重大政策落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服从服务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审计工作安排、计划制定和项目实施都要围绕党中央和地方党委的部署要求来确定、来开展。  

——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始终,紧盯重点领域、主要环节、关键少数加强审计监督,揭示和反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失职渎职、贪污腐败、“四风”隐形变异等问题,推动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营造风清气朗的政治生态。

(三)突出行业特色,推进审计工作与党建工作相融合。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党建元素和内容体现在审计工作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各个层次,以党建创新促进审计发展,以审计成效检验党建工作。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不断深化“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红旗党支部创建活动,着力抓好审计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审计组+党支部”一线工作法,切实发挥临时党支部政治引领、审计质量把关和纪律监督等作用。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多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八不准”工作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严肃执纪问责,实行“一案双查”,强化审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现审计工作全过程、全领域、全岗位的全面覆盖和有效预警。

(四)聚力主责主业,推进审计职能发挥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相融合。

——聚力高质量发展。围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的贯彻落实,服务“中部崛起”、“一芯两带三区”等发展战略实施,把绩效审计理念贯穿各类审计之中,促进湖北高质量发展。加强公共卫生、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等突发应急事件应对政策措施跟踪审计,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聚力深化改革。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始终关注改革部署的推进情况和创新探索,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树牢“六个统一”理念,按照审慎包容的二十种情形,客观求实地看待审计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加强审计情况综合分析,从体制机制上提出审计建议,服务改革发展,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聚力民生福祉。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加强民生重点领域资金和项目审计,更加关注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服务的公平合理分配,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聚力经济安全。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密切关注经济社会运行的薄弱环节,精准识别财政、金融、网络、资源、投资、企业、外资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深析风险“病灶”,提出化解建议,为经济安全清障护航。

——聚力绿色发展。围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对污染防治情况、生态工程建设情况、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密切关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促进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聚力法治湖北建设。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始终关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揭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反映法律法规不适应、不衔接、不配套等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加快法治湖北建设。

——聚力规范权力运行。围绕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审计力度和审计频次,准确界定责任,客观作出评价,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

(五)打破业务壁垒,推进审计专业类型、内设机构间相融合。

——统筹项目组织方式,实现从“单兵作战”向“兵团作战”转变。大力推广“上审下”“交叉审”“联合审”“一拖N”和“大数据”审计等组织方式,着力探索“经济责任+”的组织模式,统一制定审计工作方案、统一进点实施、统一定性报告,实现“一年内一个单位(地方)最多审一次”,既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又减少被审计单位频次和负担。

——实施集群式审计,实现从“专科医生”向“全科医生”转变。将审人、审单位、审资金、审项目有机结合,对同一审计对象不同审计内容进行统一审计;有针对性选择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安排统一审计,对行业性项目组织全省范围审计,对专题项目选择典型地区审计,对带有地区特色项目分区域审计,着力提升审计情况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

——优化审计组管理,实现从“物理组合”向“化学合成”转变。根据审计项目需要和审计人员的知识、年龄、专业结构特点,选优配强组长、主审,优化审计组人员配置。实行审计组长全程负责制,推行每日碰头和总结评议制度,形成审计组透明决策机制,杜绝选择性审计或选择性上报。

——强化审计项目全程管控,实现从“结果管理”向“过程管理”转变。实行统一编制项目审计工作方案和各执行单位编制具体实施方案相结合,明确项目时间节点、质量要求,加强审计项目进度控制和调度;采取互评、点评、网上审理等方式,开展审计项目流程审理,实行差错退回制度;完善审计项目经费预算制度,探索开展审计项目绩效分析,审计项目工作量和所需人力、时间、经费以及项目成果实行量化测算,从严控制审计成本,争取审计效益最大化。

(六)构建智慧平台,推进审计手段与信息化技术相融合。

——构建全省审计信息化工作平台。加快“金审三期”建设,依托审计专网和数据分析专网“两大网络”,完善标准规范、安全防护、运维服务“三大体系”,努力建设以审计云为基础,审计大数据中心、审计数字化管理平台、审计综合作业平台、审计综合研究系统、综合服务支撑系统为核心的全省审计信息化工作大格局,逐步实现审计计划编制、资源配置、项目管理、质量控制、成果利用、行政管理等全过程的数字化。

——加大数据集中力度。建立全方位电子数据采集和报送的长效机制,推动审计对象定期报送电子数据,到2025年建成经济社会主要行业数据库,实现上下数据共享。建立健全全省审计数据中心、灾备中心,做好数据的收、管、用、存,为大数据审计提供基础数据环境。

——拓展大数据应用领域。做好大数据技术应用规划,总结推广“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大数据审计思路,积极应用“云计算”、空间地理、人工智能、自动监测、数据挖掘等新兴技术,提升审计信息化技术实战能力。开展全数据审计,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跨年度的大数据关联分析,实现审计视角向跨业务关联风险识别转变,审计方式向“非现场+智能化”转变,审计组织向无项目审计转变。围绕国家大数据战略和“互联网+”行动,加大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信息化建设和信息系统审计力度,维护国家信息安全。

——探索区块链技术运用。在审计系统管理和行业审计组织中探索应用区块链技术,减少管理层次,实现上下级审计机关、各审计组、审计管理与审计现场之间实时联动、信息共享,构建互联网环境下各审计组织单元之间价值共创、共治、共享的目标。

——建立健全数字化建设规范。探索制定审计数字化设计、管理、基础、保密、安全等标准,完善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管理办法,大力推进各类数据的整合和标准化。及时总结计算机审计方法和经验,不断充实和完善计算机审计方法体系,逐步建立完善涵括审计目的、主体、客体、指标、程序、取证和方法的数字化审计操作指南。

(七)集成系统要素,推进全省审计系统层级间资源禀赋相融合。

——统筹安排工作。结合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工作要求,科学制定全省审计工作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要点,明确全省审计工作发展目标和指导思想,细化重点工作事项,增强审计工作协同性和导向性,确保全省审计工作步调一致、目标统一。

——完善计划管理。建立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公开征集项目计划和项目立项论证机制。统一编制全省年度项目计划,加强审计对象、审计人力和审计目标的总体把握和科学调度,精准安排全省审计任务、目标、时间、人力以及项目审计经费。加强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与审计全覆盖规划的衔接,既突出年度审计工作的重点,又提高审计覆盖面。建立审计计划滚动安排机制,确保审计项目压茬实施。强化成果导向,凡列入计划的审计项目必须有明确的成果目标,重大项目要以争创优秀审计项目为目标,推进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

——科学配置资源。综合考量各级审计机关职责、任务,本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人事相宜的原则,打破地域、层级、专业分工界限,上下联动、横向合作,实行审计资源在不同专业、不同项目、不同层级之间的科学配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行审计情况互通、互认、互用,当地审计机关向本级审计委员会、人大、政府工作报告工作时可运用上级审计机关提供的审计情况。严格落实审计情况必报、审计情况汇总报告等制度,加强地方审计工作情况的采集、研究和综合分析,推动审计成果双向转移转化。从经费补助、装备配置、技术应用等方面,加大对基层审计机关的倾斜支持力度,改善基层审计工作环境。

——强化工作指导。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交流,不断完善审计质量检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目标量化考核等工作。注意总结推广基层典型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坚持以审促审,主动对接地方党委、政府,争取解决工作经费、人员编制等问题,为基层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提供必要保障。

(八)增强监督合力,推进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相融合。

——加强指导和监督。督促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机构人员,强化内审人员教育培训,定期归集审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审计报告、整改情况等,将内审工作开展情况列为必审内容,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发展。加强社会审计中介机构审计质量监督,对存在重大质量和舞弊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征信部门通报,促进社会审计机构公正执业,提高业务质量。

——充分利用内审力量和内审成果。建立健全审计计划沟通、审计业务互补、技术方法优势交流等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结果共用、重要事项共同实施、问题整改问责共同落实。组织内审人员参与国家审计项目审计,选调内审力量参加其下属单位审计。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内审发现问题纠正不及时不到位的,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内审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作为对同类项目审计关注的重点。

——合理调动社会审计力量。完善利用社会审计力量参与国家审计的管理办法,明确审计目标、内容和职责范围,约定审计纪律、廉政要求、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等事项。采用按时、按件、按量等多种计价方式,采取委托审计,或外包业务,或借用人员参与等途径,公开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所需费用纳入年度审计经费预算。对外部审计力量的审计业务质量、审计职业道德、廉政纪律等建立跟踪监管和多级复核制度,依据合同、法规实行责任追究和动态淘汰制。

(九)加强贯通协作,推进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等其他监督相融合。

——健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依托各级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联系会议,建立健全情况沟通、资料查询、调查取证、案件会商、问题移送、结果运用等工作协助反馈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巡视巡察、检察、公安等部门的工作联动和信息互通互用。

——狠抓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导、被审计单位为主体的审计整改制度,推动各级政府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健全审计结果运用联动机制。采取信息专报、审计结果报告等不同的形式,及时向党委、人大和政府,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巡视巡察、检察、公安、财政、发展改革委以及被审计单位等上报、交流、反馈审计结果,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着力推进审计结果在各个层面和领域中广泛利用。

——坚持和完善审计公开。完善审计信息公开制度,依法依规对外公开行政管理、财务收支、审计依据、审计权力运行、审计结果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注重运用新媒体,提高审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广泛性。加强舆情监控引导,掌握审计话语权,发挥新闻监督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以思想解放为先导,大力创新审计理念。强化政治观念,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审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定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大局观念,自觉把审计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以及全省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定位、摆布,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强化改革观念,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办法解决审计事业发展中的问题,不断破除与新时代要求、融合发展不相适应的思维定式,使改革创新成为新时代湖北审计事业发展的鲜明特征和强大动力。

(二)以问题导向为抓手,大力创新制度规范。立足解决制约审计融合发展机制性问题,加大现行制度的“废改立”,构建一套适应审计工作融合发展、涵盖审计工作方方面面的制度规范体系,形成“上下统一、资源整合、系统联动、科学管理、全面协调、整体推进、共同发展”的融合工作机制,激发全省审计系统资源禀赋、信息技术、审计管理的活力,加快形成融为一体、合而为一的工作格局。

(三)以科学管理为手段,大力创新作业方式。推进审计作业精细化管理,完善岗位职责,把审计事业发展战略和目标分解、细化、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个体,实行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缝隙、考评常态化,以过硬的执行力保证各单元精准、高效、协同和持续运行。推进审计作业标准化管理,引进ISO标准化管理思维,对每个权力事项编制相应的工作流程图或审计执法路线图,明确流程节点包括的工作事项、工作职责、法律依据、时间要求等操作标准,确保审计权力规范运行。推进审计作业智能化管理,完善人机综合作业方式,探索“人工智能+”作业模式,推动审计工作向智能集成型转型。

(四)以能力素质为标的,大力创新队伍建设。制定审计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积极培养审计事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建立审计人员准入制度,明确岗位专业资格条件,逐步提高干部队伍职业化水平。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构建以省厅培训为主,脱产轮训、以会代训、网络培训、实战训练、挂职锻炼相结合的审计系统大培训体系。积极培养审计信息化人才队伍,充实大数据分析团队,建立大数据审计技术人才资源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畅通干部成长渠道。加强各级班子建设,协助地方党委选好配强基层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提升基层班子工作水平。

(五)以审计精神为硬核,大力创新审计文化。大力弘扬和培植具有湖北特色的审计文化,积极培育“对党忠诚、不辱使命的担当精神,尽职尽责、不计得失的奉献精神,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斗争精神,科学严谨、客观求实的专业精神,勇于探索、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清正廉洁、向上向善的自律精神”的新时代湖北审计精神。用好审计讲坛、道德讲堂、书香机关、审计文化进机关等学习品牌和阵地,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深入开展文明审计和文明创建,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注重人文关怀,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审计人员的人文素养。